或公證保全侵權事實,取得公證書證據(jù)。
關于賠償?shù)南嚓P法律依據(jù):《中"/>
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nèi)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20 06:21 |
最后更新: | 2023-12-20 06:21 |
瀏覽次數(shù): | 125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lián)系我
|
可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行政投訴,要求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蚬C保全侵權事實,取得公證書證據(jù)。
關于賠償?shù)南嚓P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shù)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侵權行為的情節(jié),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無法確定的,人民法院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適用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確定賠償數(shù)額。
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shù)額時,應當考慮作品類型、合理使用費、侵權行為性質(zhì)、后果等情節(jié)綜合確定。
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就賠償數(shù)額達成協(xié)議的,應當準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diào)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人民法院根據(j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nèi)。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兩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xù),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nèi),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shù)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