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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英國UItracell蓄電池 |
型號: | UCG100-12 |
電壓: | 12V |
單價: | 1280.00元/只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nèi)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9 02:35 |
最后更新: | 2023-12-19 02:35 |
瀏覽次數(shù):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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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UITRACELL蓄電池UCG100-12鉛酸免維護12V100AH太陽能用系統(tǒng)
成立于1999年,位于英國利物浦,是閥控鉛酸(VRLA)電池的。除了在英國的VRLA市場中占有相當大的份額外,Ultracell還向歐洲,南美,中美洲,中東,非洲和美國大陸的70多個出口其產(chǎn)品。
由于我們致力于提供高質量,價比的電池,因此我們的客戶服務是。我們以自身的靈活性和迅速采取行動以將新的行業(yè)產(chǎn)品推向市場的能力而感到自豪。
我們的產(chǎn)品銷往70多個/地區(qū),廣泛應用于需要經(jīng)濟高效的直流電源的電子和工業(yè)應用。我們不斷開發(fā)新產(chǎn)品,以適應行業(yè)快速變化的需求。
由于Ultracell蓄電池致力于提供高質量、的產(chǎn)品提供給客戶。Ultracell蓄電池產(chǎn)品在70多個都有很好的銷售需求,用于各種電子和工業(yè)應用,需要經(jīng)濟高效的直流電源。Ultracell蓄電池不斷開發(fā)新產(chǎn)品,以跟上行業(yè)瞬息萬變的需求。
Ultracell通過其內(nèi)部經(jīng)驗豐富的顧問團隊以及廣泛的分銷網(wǎng)絡提供持續(xù)的支持。
UITRACELL蓄電池主要特點:
1、正常使用下無電解液漏出,無電池膨脹及破裂。
2、放電電壓平穩(wěn),放電平臺平緩。
3、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頻率震動1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4、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從20CM高處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5、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進行定電阻放電3星期(電阻只相當于該電池1CA放電要求的電阻),恢復容量在75%以上
6、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0.1CA充電48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容量維持率在95%以上。
7、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2CA放電5分鐘或10CA放電5秒鐘。無導電部分熔斷,無外觀變形
英國UItracell蓄電池特征
1.容量計劃(C20):3.5Ah—250Ah(25℃)
2.電壓等級:12V
3.自放電?。骸?%/月(25℃)
4.超卓的高率放電功用
5.描寫壽數(shù)長:20Ah以下為5年、20Ah以上為10年(25℃)
6.密封反應功率:≥98%
7.工作溫度計劃寬:-15℃~45℃
4、自放電率低:
采用的鉛鈣多元合金,降低了蓄電池的自放電率,在20℃的環(huán)境溫度下,蓄電池在6個月內(nèi)不必補充電能即可使用。
5、適應環(huán)境能力強:
可在-20℃~+50℃的環(huán)境溫度下使用,適用于沙漠、高原性氣候??捎糜诜辣﹨^(qū)的特殊電源。
6、方向性強:
特別隔膜(AGM)牢固吸附電解液使之不流動。電池無論立放或臥放均不會泄露,保證了正常使用。
7、綠色無污染:
蓄電池房不需要用耐酸防腐措施,可與電子儀器設備同置一室。
過度放電可能是一個問題,其可能源于電池容量不足,這可能導致電池過度工作。放電量大于電池容量的一半可以縮短電池的壽命周期而不增加循環(huán)壽命的深度。完全充電不足會導致過度放電的癥狀。這可能導致電池容量損失和異常低的比重。
容量保持和儲存
自放電
(1)當一經(jīng)充電之電池若經(jīng)長期儲存,則其容量將逐漸減少,并成為放電狀態(tài),此種現(xiàn)象稱為自放電,且這現(xiàn)象是無法避免的。即使電池未使用過,也會因電池內(nèi)部起化學及電化學反應而造成自行放電,現(xiàn)將鉛酸蓄電池的自行放電之情況分述如下:
A.化學因素不論是陽板(PbO2)還是陰板(Pb)的活化物質,都需經(jīng)分解或逐步與硫酸反應(電解液),而轉變成較穩(wěn)定之硫酸鉛,這個過程也就是自行放電。
B.電化學因素由于不純物質的存在,電池內(nèi)部會形成局部電路或與兩極發(fā)生氧化還原反應,而造成自行放電。力能電池電解質因雜質含量極低,因而自放電量非常小,這源于電池的保持特性。
(2)電池的自放電與儲存溫度有著密切的關系
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不可將電池在放電后長期擱置;不需要用的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后應進行重復補充電,直至容量恢復到儲存前的水平。
當容量僅為或低于額定容量的40%時(開路電壓25℃時低于6.3V/12.63V),應用均衡充電以使容量恢復。
常溫下應三個月一次對電池進行補充電,低溫下電池可儲存更長的時間,例如電池儲存于15℃,無潮濕,干凈及無陽光照射的地方,在進行必要的補充電前,可保持12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