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理士 |
型號: | 12V65AH |
質(zhì)保: | 三年 |
單價: | 300.00元/個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nèi)發(fā)貨 |
所在地: | 江蘇 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7 09:01 |
最后更新: | 2023-12-17 09:01 |
瀏覽次數(shù):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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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蓄電池12V65AH產(chǎn)品規(guī)格
理士蓄電池用導體在外部接通時,正極和負極的電化反應自發(fā)地進行,倘若電池中電能與化學能轉(zhuǎn)換達到平衡時,正極的平衡電極電勢與負極平衡電極電勢的差值,便是電池電動勢,它在數(shù)值上等于達到穩(wěn)定值時的開路電壓。電動勢與單位電量的乘積,表示單位電量所能作的大電功。但電池電動熱與開路電壓意義不同:電動勢可依據(jù)電池中的反應利用熱力學計算或通過測量計算,有明確的物理意義。后者只在數(shù)字上近于電動勢,需視電池的可逆程度而定。
電池在開路狀態(tài)下的端電壓稱為開路電壓。電池的開路電壓等于電池正極電極電勢與負極電極電勢之差。
電池工作電壓是指電池有電流通過(閉路)的端電壓。在電池放電初始的工作電壓稱為初始電壓。電池在接通負載后,由于歐姆電阻和極化過電位的存在,電池的工作電壓低于開路電壓。
2、容量
理士電池容量是指電池儲存電量的數(shù)量,以符號C表示。常用的單位為安培小時,簡稱安時(Ah)或毫安時(mAh)。
電池的容量可以分為額定容量(標稱容量)、實際容量。
(1)額定容量
額定容量是電池規(guī)定在在25℃環(huán)境溫度下,以10小時率電流放電,應該放出低限度的電量(Ah)。
a、放電率。放電率是針對蓄電池放電電流大小,分為時間率和電流率。
放電時間率指在一定放電條件下,放電至放電終了電壓的時間長短。依據(jù)IEC標準,放電時間率有20,10,5,3,1,0.5小時率及分鐘率,分別表示為:20Hr,10Hr,5Hr,3Hr,2Hr,1Hr,0.5Hr等。
b、放電終止電壓。鉛蓄電池以一定的放電率在25℃環(huán)境溫度下放電至能再反復充電使用的低電壓稱為放電終了電壓。大多數(shù)固定型電池規(guī)定以10Hr放電時(25℃)終止電壓為1.8V/只。終止電壓值視放電速率和需要而夫定。通常,為使電池安全運行,小于10Hr的小電流放電,終止電壓取值稍高,大于10Hr的大電流放電,終止電壓取值稍低。在通信電源系統(tǒng)中,蓄電池放電的終止電壓,由通信設備對基礎電壓要求而定。
放電電流率是為了比較標稱容量不同的蓄電池放電電流大小而設立的,通常以10小時率電流為標準,用I10表示,3小時率及1小時率放電電流則分別以I3、I1表示。
理士電池內(nèi)阻包括歐姆內(nèi)阻和極化內(nèi)阻,極化內(nèi)阻又包括電化學極化與濃差極化。內(nèi)阻的存在,使理士電池放電時的端電壓低于電池電動勢和開路電壓,充電時端電壓高于電動勢和開路電壓。理士電池的內(nèi)阻不是常數(shù),在充放電過程中隨時間不斷變化,因為活性物質(zhì)的組成、電解液濃度和溫度都在不斷地改變。
歐姆電阻遵守歐姆定律;極化電阻隨電流密度增加而增大,但不是線性關系,常隨電流密度的對數(shù)增大而線性增大。
免維護電池的設計浮充電壓為2.3V/節(jié)。12V的電池為13.8V。CSB公司建議每節(jié)2.25-2.3V。在120節(jié)電池串聯(lián)的情況下,溫度高于攝氏25度后,溫度每升高一度浮充電壓應下調(diào)3MV。同樣溫度每升高一度為避免充電不足電壓應上調(diào)3MV。
h:理士電池的周期壽命(充放電次數(shù)壽命)取決于放電率,放電深度,和恢復性充電的方式,其中重要的因素是放電深度。在放電率和時間一定時,放電深度越淺,電池周期壽命越長。免維護電池在25度深放電情況下周期壽命約為200次。
i:電池在到達壽命時表現(xiàn)為容量衰減,內(nèi)部短路,外殼變形,極板腐蝕,開路電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