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外商代表處要求外資"/>
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nèi)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7 06:51 |
最后更新: | 2023-12-17 0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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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注冊的公司在中國設立代表處要準備什么資料?
香港公司如果需要在中國成立代表處以外商代表處來對待。
設立外商代表處要求外資企業(yè)條件:
必須運營滿兩年
由于香港已經(jīng)回歸,所以不存在使館加簽認證,改為由中國司法部委托的指定香港律師對該香港公司進行香港公司律師公證,完成以后加蓋中國香港法律服務有限公司轉遞專用章。
所以如果在中國大陸設立代表處,香港公司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香港公司律師公證原件一份
(一般需要公證NAR1,BR,CR,公司變更的文件,董事會決議及任命書)
2、銀行出具的該香港公司的銀行資信證明文件原件一份。
注意:銀行資信證明同樣需要公證。
律師公證需要文件很復雜,各地要求不完全一樣,公證的過程中需要香港公司董事親自到律師樓面簽字或者通過與律師視頻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