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美國試驗與材料學會(ASTM)國際組織發(fā)布了一項關(guān)于兒童首飾的新標準ASTM F2923-11——《兒童珠寶首飾消費品安全標準規(guī)范》。
該標準明確了“兒童首飾”即專為12歲以下兒童設(shè)計和使用的飾品,與消費品安全改進法(CPSIA)中對相關(guān)兒童產(chǎn)品的年齡相一致。
并明確指出兒童首飾中的特定受限物質(zhì)測試方法和要求以及部分機械危害要求。
除此之外,該標準提供了如何判定產(chǎn)品為兒童首飾提供了指引。
新標準中對于珠寶的定義與加州飾品法規(guī)設(shè)定的范圍相近,即設(shè)計和預期做為個人佩戴裝飾物使用的產(chǎn)品;包括:
1. 腳鏈、臂環(huán)、手鐲、胸針、鏈子、皇冠、袖口鏈扣、帶裝飾性元件的發(fā)飾、耳環(huán)或耳套、項鏈、飾針、戒指、身體穿刺珠寶,或放在口部裝飾的珠寶
2.. 上述(1)中所列珠寶的部件,
3. 可以從鞋子或衣物上移除單獨佩戴或可與上述(i)所列各項一同用作珠寶佩戴的小飾物、珠子、鏈子、指環(huán)、吊墜或其它配件
4. 屬于珠寶組件的時計器,如時計器可移除,則不包括時計器本身
5. 手工套裝中的珠寶部件,該產(chǎn)品*終裝配成珠寶首飾并設(shè)計供人佩戴
誰應該提交相關(guān)文件?
如果您銷售兒童珠寶首飾,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供相關(guān)文件,證明商品的安全性。
對于您申請銷售的每件商品,亞馬遜需要您提供證明其通過測試符合標準或法規(guī)的文件。
如何申請批準銷售兒童珠寶首飾?
亞馬遜政策要求通過亞馬遜網(wǎng)站銷售的兒童珠寶首飾需要符合特定認證標準。
如果亞馬遜與您聯(lián)系,請將以下信息提交至:
00001. 公司名稱
00002. 賣家編號/供應商編號
00003. 電子郵件地址
00004. 號碼
00005. 您申請銷售的 ASIN 列表
00006. 商品圖片和手冊(如適用)(圖片應包含所有相關(guān)安全信息、合規(guī)標志、小部件和窒息風險警告)
00007. 您申請銷售的 ASIN 的兒童商品證書 (CPC)
00008. 由 CPSC 接受的檢測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確認每件商品均通過檢測,符合下列要求:
兒童首飾CPC認證ASTMF2923-14測試要求:
兒童首飾物理安全要求:
1、年齡標識
當評估首飾是否主要給12歲以下兒童時,需考慮以下因素:制造商的意圖使用聲明;適合的使用年齡顯示在包裝,展示盒,促銷或廣告;消費者是否普遍認為其是主要給兒童使用的;首飾不推薦給3歲以下兒童,除非在父母的嚴密監(jiān)視下使用。
推薦兒童首飾包含有年齡標識:年齡標識應標識在購買者可見的位置;形式和格式可以不同;對于沒有包裝的首飾,年齡標識可顯示在獨立的價格標簽上,或零售的貨架卡片或展示卡片;年齡標識可顯示在價格標簽或耳環(huán)卡片的背面;年齡標識也建議顯示在產(chǎn)品目錄或網(wǎng)店上。
2、磁鐵,危險磁鐵部件:同ASTM F963,但豁免含有大于6inch鏈子的危險磁鐵部件。
要求:不允許含有接收到的危險磁鐵或磁鐵部件,不包含給8歲及以上的兒童首飾,但需要符合警告語要求;8歲及以上兒童首飾如接收時包含可接觸的危險磁鐵或磁鐵部件,則連同說明書也需有警告語。
警告語要求:位置同年齡標識(在價格標和耳環(huán)f}紙背后,產(chǎn)品目錄或網(wǎng)店),跟背景的顏色形成鮮明對比;包含有多個產(chǎn)品的,信息可以合并;沒有特定的尺寸要求。
3、分離裝置和脫落。
設(shè)計來戴在脖子上的兒童首飾在15lb的拉力下需符合:通過分離裝置,連接方式或材料物理性能的設(shè)計,使其能夠散開;無危險的磁鐵或磁鐵部件產(chǎn)生(除8歲及以上的首飾,但需要警告語);8歲及以下兒童首飾在拉力測試下無危險尖點或利邊。
豁免:成圈的兒童首飾因結(jié)構(gòu)原因不能用測試夾具,并且其周長小于9.4in。
4、使用和濫用測試以及小部件。
使用和濫用測試后沒有任何危險,測試方法采用16CFR1500.50-53;適合8歲以下兒童首飾上的功能尖點豁免16 CFR 1500.48(如胸針)。
兒童首飾小部件跟從16 CFR 1501.3的豁免。
5、其他推薦警告語
為減少由于長期的佩戴導致耳環(huán)的部件嵌入耳朵里,可通過:用大的背或保圈等物理設(shè)計增加接觸面積;如果沒有上面的物理設(shè)計,需加警告語告知消費者使用會存在嵌入風險,定期檢查穿刺情況以避免耳環(huán)部件的嵌入危險。
6、電池操控兒童首飾
在濫用測試前后(16 CFR 1500.50-53),不需要硬幣,螺絲刀,或其他家用工具情況下,小部件的電池不可接觸。
在一個線路里使用一個以上的可替換電池時,說明書或產(chǎn)品應標識下列或等同的信息:新舊電池不能混用;堿電池,碳-鋅電池,可充電電池不能混用。
用硬幣,螺絲刀,或其他家用工具可以接觸的非可替換電池,聲明電池是不可替換的;如果在產(chǎn)品上標識不可行,這些信息可顯示在包裝或說明書上。
非故意的充電 適用于電池可能被不正確安裝(如反裝),或電池的充電器可以給裝有非充電電池的首飾充電。
要求電池操控兒童首飾不能給非充電電池充電。
可通過下列方式:電池盒的物理設(shè)計,用適合的線路設(shè)計。
豁免:不適合只用一個或兩個非充電電池作為唯一電源,不適合由鈕扣電池作為唯一的電源。
極性標識:**在電池盒或鄰近電池盒的位置標識正確的極性,在首飾或說明書上指明正確的電池型號和電壓。
豁免:此章節(jié)不適合不可替換電池或具有特定設(shè)計的電池包,不會裝反極性,鈕扣電池的電池箱。
舌頭帶吸盤飾釘:舌頭帶吸盤飾釘禁止用于兒童首飾。
首飾化學安全
1、兒童珠寶鉛要求:兒童珠寶可觸及的部件,遵循CPSIA的要求,豁免同樣遵循CPSIA豁免清單。
2、油漆或涂層中的可溶性遷移含量(無可溶性鉛):其*高限值要滿足下表要求,測試方法參考ASTM F963-II或者EN 71-3,涂層重量小于10mg,無需測試。
3、幾童珠寶特定基材中的鎘含量
僅測試可觸及的金屬,塑料,聚合物材料,如果測試總鎘含量小于300ppm則無需測試遷移鎘含量。
如果測試總鎘含量超過300ppm,若是小部件的塑性部件,遷移含量的測試通過EN 71-3的測試方法,*大限值不能超過75ppm;若是小部件的金屬部件,遷移含量的測試通過CPSC-CH-E1004-11的測試方法,*大限值不能超過200ug,使用30%的校準因子;若金屬或塑性部件是非小部件但是能入口,遷移的含量測試通過鹽萃取方法,*大限值不能超過18ug。
兒童珠寶金屬部件鎳釋放要求:插入耳孔和人體其他穿刺部位的耳釘或其他類似物品中的鎳釋放量應低于0.2ug/cm2/week;與皮膚長期直接接觸的物品中的鎳釋放量應低于0.5ug/cm2/week;測試方法參考EN 1811&EN 12472。
液體填充的兒童珠寶要求:液體不能含有16CFR 1500.231列表中的化學物質(zhì)包括:汞、一氯甲烷、甲苯、二甲苯、甲醇、乙二醇、二甘醇、石油餾出物,在16CFR 1500.14下需要特殊標簽的材料需要通過ASTM F963-17的要求來消除潛在的危害。
亞馬遜CPC認證辦理流程?
1.提交申請表,提交樣品;
2.確認檢測項目;
3樣品檢測;
4檢測合格,出具CPC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