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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3 18:06 |
最后更新: | 2023-12-13 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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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境外直接投資享受免稅政策?
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生態(tài)軟件園內設立的三大重點產業(yè)(高新技術
產業(yè)、現(xiàn)代服務業(yè)、旅游業(yè))企業(yè)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
企業(yè)所得稅。
適用條件:
●享受優(yōu)惠的范圍限定:從境外新設分支機構取得的營業(yè)利潤和
持股比例超過20% (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與新增境外直接投
資相對應的股息所得;
●要求被投資國(地區(qū))的企業(yè)所得稅法定稅率不低于5%。
3.個人所得稅15%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
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給予退稅。
●享受優(yōu)惠的所得,包括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
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及境外上
市公司股權激勵、經營所得(包括有限合伙形式對外投資所得、減
持等)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對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
適用條件:
●在海南居住時間要求: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
住滿183天。(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
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瓊府(2
022) 31號》)
●人才判定要求:屬于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或一-
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海南
省根據(jù)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實施動態(tài)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