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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3-12-13 14:32 |
最后更新: | 2023-12-13 1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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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緣火焰?zhèn)鞑y試(也稱為輻射板測試)用于確定隔熱和隔音材料在暴露于輻射熱源和火焰時的可燃性和火焰?zhèn)鞑ヌ匦?,?常用于表明符合 14 CFR 25.856(a)。
絕緣火焰?zhèn)鞑y試方法:
14 CFR 23, Appendix F, Part II
14 CFR 25, Appendix F, Part VI
FAA Fire Test Handbook, Chapter 23
絕緣火焰?zhèn)鞑y試總結(jié):
將測試樣品水平放置在腔室中,并暴露于輻射熱源和直接火焰中 15 秒。記錄火焰時間、燃燒長度和火焰?zhèn)鞑?。通過/失敗標準基于火焰時間和燃燒長度。
絕緣火焰?zhèn)鞑y試樣品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非剛性材料的標準樣品尺寸為 12.5 英寸 x 23 英寸,剛性材料為 11.5 英寸 x 23 英寸。
2.樣品厚度必須與安裝在飛機上的厚度相同。
3.必須至少測試3 個樣品。
4.如果材料根據(jù)切割方向的不同可能會有不同的反應,則必須在兩個方向上進行測試。例如,編織材料(例如織物)必須用 3 個樣品沿卷切開和 3 個樣品橫切樣品進行測試。
5.測試樣品必須包括絕緣構(gòu)造中使用的所有材料(例如棉絮、薄膜、稀松布、膠帶等)。
絕緣火焰?zhèn)鞑y試通常用于表明符合以下美國法規(guī):
14 CFR 23.856
14 CFR 25.856(a)
注1:在航空業(yè)中,14 CFR也可簡稱為“FAR”(聯(lián)邦航空條例)。您可能會看到列為 FAR 23.856、FAR 25.856 等的要求。
注 2:歐盟航空安全局 (EASA) 使用與 CFR 中對應的類似認證規(guī)范 (CS)。例如,EASA 法規(guī)列為 CS 23.856、CS 25.856 等。這些法規(guī)也可稱為“JAR”(聯(lián)合航空要求),列為 JAR 23.856、JAR 25.856 等。
需要絕緣火焰?zhèn)鞑y試的產(chǎn)品:
所有飛機機身的隔熱和隔音都需要進行絕緣火焰?zhèn)鞑y試(也稱為輻射板測試)。
絕緣火焰?zhèn)鞑ピ囼灥臍v史:
1993 年 11 月,一架 McDonnell Douglas MD-87 飛機從丹麥哥本哈根著陸滑行時發(fā)生火災。發(fā)現(xiàn)火災是由側(cè)壁后面的電氣故障引起的,但調(diào)查人員后來確定絕緣材料導致了火勢的蔓延。1994 年至 1995 年間,中國民用航空局報告了三起涉及麥克唐納道格拉斯和波音飛機的事故。在每一種情況下,對飛機的物理損壞都是*小的,但有明確的證據(jù)表明火勢已經(jīng)蔓延到絕緣層上。當時,絕緣材料只需要 垂直本生燈測試。
作為對這些事件的回應,美國聯(lián)邦航空局對 14 CFR 第 25 部分附錄 F 測試方法和行業(yè)某些部門使用的“棉簽”測試方法進行了審查,以評估隔熱/隔音材料的可燃性(參考資料。 FAA 報告DOT/FAA/AR–97/58,“飛機隔熱聲學防火測試方法的評估”)。該測試程序表明,“棉簽”測試確實比現(xiàn)有的本生燈認證測試方法提供了更好的材料辨別力。
然而,在美國聯(lián)邦航空局技術(shù)中心進行的全尺寸機身測試表明,有些材料可以通過棉簽測試,但仍能在大規(guī)模環(huán)境中傳播火焰?;谶@些結(jié)果,美國聯(lián)邦航空局得出結(jié)論,沒有有效的測試方法可以代表全尺寸測試條件下的材料行為。確定需要一種新的測試方法。
美國聯(lián)邦航空局對各種絕緣材料進行了一系列小型、中型和全面測試。這些測試確定了這些材料的各種特性,這些特性對于這些材料是否會從其他較小的點火源傳播火災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美國聯(lián)邦航空局發(fā)現(xiàn),在輻射熱條件下的引燃控制點火往往可以預測材料在全面火災中的性能。
基于這項研究,美國聯(lián)邦航空局采用了美國材料與試驗協(xié)會 (ASTM) 的測試方法 ASTM E648,該方法使用適度的點火源并結(jié)合輻射熱暴露,以確定火勢蔓延性能。這種輻射板測試*初是為了檢驗地板的質(zhì)量而開發(fā)的,但對絕緣材料非常有效。
美國聯(lián)邦航空局增加了一種校準方法,該方法對絕緣材料施加了來自全尺寸測試的代表性熱通量。2003 年,美國聯(lián)邦航空局發(fā)布了一項*終規(guī)則,將 14 CFR 第 25 部分第 25.856 節(jié)添加到聯(lián)邦法規(guī)中。本節(jié)要求運輸類飛機機身的隔熱隔音材料滿足更嚴格的測試要求。第 VI 部分添加到 14 CFR 第 25 部分,附錄 F,以包括新開發(fā)的輻射板測試方法,用于確定隔熱/隔音材料的可燃性和火焰?zhèn)鞑ヌ匦?。本?jié)要求運輸類飛機機身的隔熱隔音材料滿足更嚴格的測試要求。
第 VI 部分添加到 14 CFR 第 25 部分,附錄 F,以包括新開發(fā)的輻射板測試方法,用于確定隔熱/隔音材料的可燃性和火焰?zhèn)鞑ヌ匦浴1竟?jié)要求運輸類飛機機身的隔熱隔音材料滿足更嚴格的測試要求。第 VI 部分添加到 14 CFR 第 25 部分,附錄 F,以包括新開發(fā)的輻射板測試方法,用于確定隔熱/隔音材料的可燃性和火焰?zhèn)鞑ヌ匦浴?/p>
為了在不不斷改變 CFR 的情況下促進測試標準的改進,美國聯(lián)邦航空局于 1990 年發(fā)布了 Report DOT/FAA/CT-99/15“Aircraft Materials Fire Test Handbook”。該手冊中的測試被認為是可接受的等同于那些在病死率中。該手冊于 2000 年更新為 DOT/FAA/AR-00/12,絕緣火焰?zhèn)鞑ィㄝ椛浒澹y試位于手冊第 23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