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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江蘇 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07 01:00 |
最后更新: | 2023-12-07 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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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員,是指在涉密崗位(日常工作中產生、經管或者經常接觸、知悉國家秘密事項的崗位)
(一)上崗管理 人事管理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負責審查工作。審查內容一般包括個人和家庭基本情況、現實表現、主要社會關系以及與國(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交往情況。 (1)審查擬進入涉密崗位人員原單位出具的審查證明。 (2)通過審閱檔案、書面調查、外出調查等方式,對擬進入涉密崗位人員進行審查并保存記錄。 (3)對擬進入涉密崗位工作的背景復雜的人員,協(xié)調有關部門進行審查。 (4)涉密人員審查要有翔實的書面審查記錄,完整的支撐材料和明確的審查結論。 (二)在崗管理 1.涉密人員備案及動態(tài)管理 (1)人事管理部門應及時建立、更新涉密人員臺賬及涉密人員管理檔案,并將涉密人員名單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登記備案; (2)涉密部門如發(fā)現有涉密人員擅自離崗離職等異常情況的,須及時報告人事管理部門; (3)涉密人員崗位變更或崗位涉密情況發(fā)生變化時,須重新界定其涉密等級,辦理變更手續(xù)及涉密載體交接手續(xù),如變更為非涉密人員,還須辦理脫密手續(xù)。 2.監(jiān)督及考核 單位應建立涉密人員保密工作責任制,并將履行保密責任情況納入涉密人員工作考核與績效考核體系,對不履行保密職責的涉密人員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處罰或者調離涉密崗位。 (三)離職、離崗管理 (2)涉密人員離職、離崗后,應執(zhí)行脫密期管理。脫密期管理方式有以下兩種:一是委托具有涉密資質的單位代為進行脫密期管理并簽訂《涉密人員脫密期委托管理協(xié)議》;二是調整到單位非涉密崗位執(zhí)行脫密期管理。 (3)發(fā)現涉密人員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所在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人事管理部門報告。人事管理部門會同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將情況報告上級主管機關。 (四)其他人員管理 1.掛職返聘借調人員管理 掛職返聘借調人員進入涉密崗位工作,應履行涉密人員審查界定流程,按照在職在崗涉密人員進行管理。 2.工勤服務人員管理 工勤服務人員上崗前,單位工勤人員管理部門應協(xié)助人事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安全保密審查和培訓,提出安全保密管理要求,辦理相應的審查手續(xù)和簽訂保密承諾書,建立專門的資料檔案由人事管理部門備案;在崗期間,嚴格控制活動區(qū)域和知密范圍,禁止私自單獨出入涉密場所;離職時應與單位簽訂保密協(xi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