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載客汽車除"/>
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1-25 03:26 |
最后更新: | 2023-11-25 03:26 |
瀏覽次數(shù): | 102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lián)系我
|
一、申請粵港車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車輛要求
小型載客汽車,車長小于6米,乘坐人數(shù)小于等于8人(含駕駛人座位)。
微型載客汽車除外,純電動汽車的驅動電機總峰值功率小于或等于15KW的微型電動汽車不允許登記備案。
粵Z車牌香港車右舵,F(xiàn)V車牌大陸車左舵。
車牌類型
粵港車牌分為兩類,即"FV"車牌和"粵Z"車牌。
企業(yè)主可以根據(jù)企業(yè)實際情況和納稅標準選擇辦理對應的車牌。
興辦公益事業(yè)的捐贈者申請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非港珠澳大橋口岸)
(一)申請條件
改革開放以來海外華人華僑、港澳臺同胞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yè)累計金額達300萬元以上,或者社會團體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yè)累計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1個香港(或澳門)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二)辦事材料
1.經(jīng)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確認的《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審核確認表》;
2.捐贈者屬個人的,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華人華僑捐贈人的《護照》并經(jīng)廣東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捐贈者屬社會團體的,提交登記注冊文件;
3.車輛登記文件
車輛所有人登記名稱與投資者名稱不一致的,提交以下材料證明兩者存在隸屬關系(子母公司、股東或董事):
投資者為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公司注冊處《周年申報表》;
投資者為香港無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稅務局商業(yè)登記署《法定代表人團體的商業(yè)登記申請書》;
投資者為澳門公司的,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政府《商業(yè)登記證明》;
投資者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公司股權關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認可的港澳律師行進行證明及翻譯。